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统一安排,请各系部务必重视教材征订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为确保2011年春季教材 “放假前到书”,请各系部务必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《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》报教务处教材室。
2.教材征订按照“谁开课谁订教材”的原则,由课程归属的系、部或教研室集体讨论研究确定。
3.根据我校人才培养评估及教材管理办法规定,任课教师应优先选用教材室库存教材,并在此基础上选定近三年出版的十一五或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(必须是高职高专教材),教材室将对教材进行审核,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教材将进行重新征订。
4.填写教材征订计划时,认真进行核对,以防错订漏订。征订的教材,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。
5.教材名称请写全称,不用订的教材请填写上学期已订或是不用教材等。对于教师需要的教参请直接填入征订表中的教师数量一栏。
6.各系部《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》填写完成后,均打印成一式二份,经系、部教学主任审核签字。一份交教材室,一份由系、部存档。并将本系、部的《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计划表》(见下面的附件)以电子文档发送至教材室指定邮箱。